民国卅八年新疆省造币厂铸壹圆银币

1946年(民国35年)时,中央银行在迪化、哈密两所分行发行新疆省流通券,以收回地方银圆发行权,达到统一货币发行的目的。但是,仅仅三个月便停止了。于是特准新疆商业银行在财政部派员监督下继续发行省钞,同时由该银行向央行缴纳黄金5万两,作为发行准备金。

到了1949年(民国38年),局势对国民政府当局更加不利,前一年发行的金圆券(1948年8月18日,政府下令实行币制改革,以金圆券取代法币, 强制将黄金、白银和外币兑换为金圆券)已贬值到骇人听闻的地步,其与银圆的比价,最低时暴跌至面额的二十亿分之一!后来,新疆商业银行发行了以千万圆为单位的纸币,甚至最后还发行了3亿、6亿、30亿、60亿圆超高面额的纸币。最终泛滥成灾!由于民众对纸币已毫无信心,中央政府被迫于7月初恢复银本位币制。在公告发出之前,哈密分行致电已由上海搬迁至广州的中央分行,报告新疆即日起实施币制改革,恢复银本位,并自行筹制一圆银币,此即民国卅八年新疆省造币厂铸壹圆银币诞生了。

1949年9月25日,新疆和平解放,为安定民心、维护社会经济稳定,人民政府同意继续铸制流通新疆”四九”银元,但将币正面纪年”民国卅八年”改为公元纪年”一九四九年”,背面仍有”1949″字样,故此币又俗称新疆”双四九”银元。从此,新疆造币厂铸民国三十八年壹圆银元在发行了短短4个月后就停铸了,最终结束了其新疆民国时期金融使命,成为最后一款民国时期地方流通的”关门币”。亦是新疆唯一以圆为货币单位的大洋银元,可谓为民国末代金融的”最后晚餐”。

新疆的造币厂由于设备落后,工艺尚欠精湛,故新疆造币厂铸民国卅八年壹圆银元质量粗糙且版式复杂,有实心版和空心版之分,如依币正面上的汉字书写方式及背面”1″字的写法,可划分为普通版、壹横上翘版、细字版、方足1版、杂体字版、童体字版等等。另外,该币发行之初,新疆当局严禁携出省境,流入中原极少,故中国近代机制币权威耿爱德对其评价甚高,被早期钱币收藏界视为梦寐以求的珍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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