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制日货:另一种形式的悲壮抗战

拒绝并破坏两国贸易,是弱国对强国的一种自戕式攻击。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,一系列发生在中国的抵制日货的运动正是这样的攻击,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一种“非战手段”。

抵制日货:另一种形式的悲壮抗战

  黑暗了许久的中国外交史,在上世纪20年代被几缕阳光照亮:山东从日本手里收回,汉口、贵阳租界以及威海卫从英国手中收回,中国宣布关税自治并得到各国支持,列强纷纷从中国撤军,并计划完全废除治外法权。
  同一时期,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多雷西·欧查德(Dorothy J. Orchard)及其研究团队吃惊地发现:当时的中国依然是内战不休、军阀割据、盗匪纵横,在这样混乱的内政情况下,中国却取得了这些艰难而巨大的外交成就,其原因究竟何在?
  美国人广泛收集了中、日、美各项经济数据,认为羸弱的中国得以成功收回国权,其幕后推手正是经济抵制这一重要武器。
  美国人的结论与中国人的初衷吻合了。
  1928年5月,南京成立了“首都各界反日运动委员会”,痛陈国力衰微,经济绝交乃是阻止日军侵略的唯一方法,号召对日进行经济战。一场声势浩大的抵制(Boycott)日货运动,在当时执政党的大力推动下,激荡全国。违反抵制日货者,甚至被剥夺一定的公民权。
  这种经济上的坚壁清野,成为另一种形式的悲壮抗战。中国工商界和民众一道,抱着决死精神,不惜自残,以小博大,以弱战强。自甲午战争始,这种“经济抗战”就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旋律之一。

抵制日货:另一种形式的悲壮抗战

1894年:米煤禁止出海

  中日甲午战争于1894年7月爆发后,李鸿章等上书总理衙门,要求在军事、外交之外应对日本展开经济封锁。李鸿章说:“倭土货多赖华销,应檄行各关暂停日本通商。”而一些昧于外情的颟顸官员,甚至以为只要停止向日本出口大米,就能很快饿死日本人。
  在政府禁令下,对日禁运在全国范围内雷厉风行地展开了,这是中国近代史上有资料可查的首次对日经济战。
  甲午战争以中国惨败而告终,这不仅震撼了世界,更震撼了中国,一个学习“小日本”的高潮在“大中国”掀起。同时,日本在巨额战争赔款支持下,经济进入高速增长阶段,通过各通商口岸,加速在中国进行经济扩张。日货大量涌入中国,与西货一起,直接冲击着中国传统小农经济、小手工业以及稚嫩的民族工商业,在此类经济冲突中,抵制日货的各种民意星火在迅速累积着燎原的烈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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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00年的春夏之交,民间对西方的普遍仇恨经执政者的诱导,裂变为一场震撼世界的政治和军事大劫难,中国的失败毫无悬念。
  在洋枪洋炮的逼迫下,中国被迫全面对外开放,民族工商业者在经济战场上摸索出一套抗战方略,颇具中国特色。他们将原来用于严格控制行会成员的“联合抵制”方式,引进到对外商战中,建立行会,订立攻守同盟,并对违反者实行全行业的经济制裁,以应对在法律等各方面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洋商。上海丝绸同业章程就规定:“倘有洋行不遵守本公所定章,可将行名注销,以后各同业均不准与其交易;倘有不顾大义,依旧暗图贪做,一经查出,照成交之银数议罚三成以充公所经费。”
  在政府无力保护自己的时候,中国工商业者用自己手中的购买力作为“保家”(尚谈不上“卫国”)的武器。

1908年:日船为革命党走私军火引发抵制日货第一仗

   第一次作为抗战武器的抵制日货,令人意外地肇始于革命党的军火走私。
  1908年2月5日,日本商船“二辰丸”(Tatsu Maru)号,携带1500支步枪、4万发子弹,总重高达29吨,走私进入澳门水域以接济革命党。清政府根据线报,派遣军舰在路环附近的大沙沥海面截获二辰丸号,愤怒的中国水兵甚至将船上的日本国旗扯下。
  此事迅速引发中日葡三国复杂的外交纠纷,在日、葡两国巨大的压力下,清政府不得不屈服,全盘接受日本方面要求。3月19日,中国军舰释放二辰丸号,并鸣礼炮21响向其“致歉”,岸上围观的国人痛哭失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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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消息传出,举国汹汹,引为大耻。粤商自治会当日即开始焚烧日货,并将3月19日定为“国耻日”,号召全国抵制日货,应者遍及全粤及上海、香港、南洋群岛等。香港民众甚至围攻日货仓库、捣毁日货商店。
  《纽约时报》报道了3月21日的抗议集会现场,根据报道,当日有5万多人参加了集会,20多人上台演讲,其中一位20多岁的青年,激起了全场的热烈响应,不少听众当场脱下自己身上所穿的日本产帽子、衣服和手帕等,一位与日本有贸易往来的商人,还将自己的整仓库日货悉数捐出,付之一炬。该报随后还报道了千余名广东妇女身着丧服,前往集会现场,支持抵制日货,可见在开风气之先的广东,妇女已经开始参与到公共政治之中。这家美国著名报纸,注意到中国官方在这次运动中保持沉默,未进行干预,而运动的领导人则十分谨慎,标榜这是一次“文明的抵制”,他们控制着抗议人群的行为,以免触犯法律。
  事件不断扩大,6月6日,广东士绅代表进京呈递请愿书,请开国会。巨大的民意压力下,日本同意取消赔款要求。
  该次抵制日货行动,从1908年4月到12月,共持续9个月,日本对华(包括香港)出口额与上一年同期相比,下滑1330万美元,相当于日本1907年出口总额的6%以上。即使考虑到这一年中国整体进口额下降,日本的对华出口降幅,仍是其他国家对华出口平均降幅的4.5倍之多。
  吊诡的是,后世主流史家在因此指责清政府腐败无能且丧权辱国的同时,却很少提到掀起抗日浪潮的日船走私军火,为的是接济革命党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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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9年:抵制日货掀起了暴力革命

  被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断了的抵制日货,在1919年重新掀起了浪潮。这年,战胜国在法国缔结了《凡尔赛和约》(Treaty of Versailles),作为战胜国的中国,却被迫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“转让”给日本。这引发了全国性的抗议浪潮,史称“五四运动”。
  这一轮抵制日货,先从拒用日本银行票据,并从日本银行撤走资金开始。随后,蔓延到所有日本商品。
  西方媒体和研究人员都注意到,中国的学生团体第一次在这样的运动中扮演了推动和领导角色。美国前驻华大使芮恩施(Paul S.Reinsch)在接受《基督教科学箴言报》采访时说,中国正在觉醒。学生们成为“运动中的警察”,监督商店和小贩、破坏日本广告牌等。学生们的公告栏上,堆满了草帽、雨伞、热水瓶以及从行人那里收缴的其他日本商品,西方媒体将此形象地称为“草帽战”。这些还算“温文尔雅”的抗议活动随即被学生们放弃,更火爆的集中烧毁日货行动,在全国各大城市推广,运动迅速扩展到商人、商会、手工业者、劳工等各阶层。

抵制日货:另一种形式的悲壮抗战


  “五四运动”与此前的抵制日货不同,带有了更激进的暴力色彩。学生们在北京痛殴亲日官员,甚至放火焚烧其住宅。
  “五四运动”在7月份达到高潮,日本对华出口几乎断绝。抵制日货在随后两年的成效更为明显。1920年,日本对华出口额比1919年下降7.2%,损失高达2915万美元,而其他国家的对华出口却增长33.3%。
  美国经济学家认为,这说明,从1919年开始的抵制日货运动,无论中国付出了什么代价,它都已经成功地造成了日本在贸易、航运和工业方面的重大损失,更重要的是,中国在抵制日货中所表现出来的民族意识,给予了中国代表团在华盛顿会议中以重大的民意支持,促成了山东的回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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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7年:执政党引导抵制日货运动

  1923年,又一场抵制日货运动因旅顺大连问题而爆发。
  旅顺及大连于1898年被俄国强占,并于次年签订《旅大租地条约》,租予俄国,为期25年,1923年3月26日到期。
  日俄战争后,根据日俄签订的《朴次茅斯和约》,俄国将旅大租地转让给日本。在1915年中日签订的“二十一条”中,日本强求中国将总租期改为99年,到1997年(和香港租期相同)到期。这令中国政府一直耿耿于怀,1923年3月10日,中国外交部照会日本政府外务省和驻京日使,接洽依照旧约收回旅大事宜,被日本政府拒绝。
  全国遂发动反对“二十一条”和抵制日货的运动,各阶层普遍参加,报纸使用通栏黑框纪念“国耻日”。此次抵制日货,从4月份到12月份,共造成日本对华出口同比下降3498万美元,相当于1922年日本出口总额的4%。虽然这一年中国进口额整体下降,但日本的下降率是其他国家的50倍。
  从此次运动开始,作为执政党的国民党开始更有组织地介入抵制洋货运动,并在1927年~1928年大显身手。
  1927年,蒋介石统率的北伐军兵锋直指山东,日本内阁于5月份决定以保护日侨的名义出兵山东;6月1日,日本驻满洲第十师团步兵三十二旅团在青岛登陆。日军在青岛与中国民众发生冲突,民众死伤多人,激起对日仇恨,抵制日货运动开始在局部开展。日本不顾中国政府抗议,持续增兵,次年制造了“济南惨案”(五三惨案)。但力量不敌日军的北伐军“忍辱负重”撤出济南,绕道北伐,执政党也将抗争的重点转向经济层面,引发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声势浩大的抵制日货运动。

抵制日货:另一种形式的悲壮抗战


  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亲自统筹下,全国反日会成立,并在各地建立分会。全国反日会通过《对日经济绝交计划大纲》,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“经济绝交”战略。该战略对出口、进口、金融、交通等,分别做出规定,同时还规定了禁止方法。首先把粮食、棉花、煤炭、铁矿等出口商品定为绝对禁止品目,全面禁止对日出口。
  这次组织严密的对日经济绝交运动,从1927年5月持续到1929年5月,历时两年,成果斐然。美国1930年的研究表明,抵制期间,一些日本商品已经无可挽回地被中国的民族商品所替代,火柴和棉纺织从中国被彻底清除,美国媒体甚至预测中国还将继续对其他工业品采取同样行动。美国人分析认为,严峻的经济形势已经逼迫日本政府必须尽快结束与中国的对立。

历届政府对待抵制洋货,一般持观望放任态度
  日本法律专家不时在欧美报刊上撰文,认为中国的抵制日货行动表明中国政府违反了各项条约,没有能保护好日本的合法财产。也正是基于此点考虑,中国政府多次下令取缔抵制日货运动,但也仅限于此,对运动本身基本是睁只眼闭只眼。
  美国密西根大学经济学教授雷迈(C.F.Remer)等在1933年也系统研究了中国的抵制洋货运动,他们指出,必须注意到中国抵制运动的参与者的成分,从1905年抵制美货开始的商人,到1919年~1921年期间的学生为主流,再到1925年~1926之后的执政党和工人力量的参与,抵制的途径也从行会抵制发展到社会化的强制抵制,最后甚至发展到以暴力流血为保障手段的强制抵制。

“九一八事变”后的抵制日货,在不少城市都发生了拘禁、游街、甚至处死违规商人的行为。为抵制运动筹集资金也成为日益普遍的做法,一是将没收的日货以“令人吃惊的荒谬的低价”出售,二是要求违规商人缴纳罚金,这些经费被用于雇佣纠察、救济罢工工人,当然,因缺乏监督,也有相当部分去向不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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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密西根大学的研究认为,中国历届政府对待抵制洋货,只要活动本身不出格,不针对政府、不出现暴力,一般是持观望放任态度,但从1925年开始,国民党发现中国正在兴起的民族主义是个好东西,他们就开始主动引导和鼓励抵制运动。“九一八事变”后的抵制日货,就主要是由国民党中央机构主持领导的。抵制活动逐渐由民间自发发展到官民结合。(原文作者:雪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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