伍廷芳:一个在中国废除了凌迟酷刑的人

今天咱们认识一位猛人,之所以称他是猛人,我先拣几件他做的事情,您看看他能否配得上猛人这个称号。

这位大哥是个广东人,但却系统的接受了英国的法律教育,并且成为了一名在英国和香港可以执业的大律师;他被李鸿章招募进入晚清政府,成为了洋务委员,并且还被派驻过美国出任大使;在他的主张下晚清政府废除了“凌迟”、“枭首”等酷刑;武昌起义后,这个大哥作为军政府的谈判代表参加了与清廷的谈判,达成青帝退位协议;北洋政府时期他出任了司法总长,并且在民国政府时期还出任过外交部长……。他是中国第一位法学博士,也是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。

怎样,这个大哥算猛人不?他的名字叫伍廷芳,一位被洋务、外交给耽误了的法学家。

0c180d0dc44fd018b1d307b06040fea.png

伍廷芳出生于新加坡,父亲是一个生意人,在他几岁的时候带他回到广东生活。

13岁的时候,伍廷芳在广东遭遇了一次绑架,他侥幸逃脱后只身赴香港圣保罗学院求学,并在这里接受了完整的西式教育,5年后,以优异成绩毕业。

1862年,年满20岁的伍廷芳被招聘为香港高等法院的译员,也就是翻译。这主要得益于他精通英语的同时,还熟练掌握粤语、闽南话等方言。

根据伍廷芳后来的讲述,他在担任香港高等法院译员的时候,对华人的诚信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。

当时的香港是英属殖民地,法院都是按照英国的司法体系设置的。每当有证人出庭,法院都会要求证人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,自己所说的话都是实话。

可是,证人作证后,经过调查发现证人说的其实是谎言,也就是伪证。

为什么呢?英国人开始研究,结果发现,香港人并不信奉基督教,所以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屁用没有,根本不具备约束力。

随后,英国人修改了制度,要求所有的证人在出庭时要携带“家谱”,当着列祖列宗的面宣誓,自己的证词时实话。

但没过多久英国人又发现,证人还是在撒谎。

再一调查发现,原来法院门口就有卖假的家谱的,所以证人宣誓时的家谱并不是他的祖宗,自然没有敬畏之心,还是可以随便撒谎的。

英国人又改了规矩,要求所有证人必须按照户口携带自己真实的家谱,并且有专门人员核对家谱的真实性。

如此一来,英国人认为伪证问题一定能够解决,但没想到的是,证人即便是带着自己真正的家谱,依旧会在法庭上撒谎,提供伪证。

英国人彻底懵逼了,为什么啊?

经过广泛的调查后,英国人发现,原来提供证人的当事人都要给证人一些金钱好处,而在金钱利益面前,别说祖宗家谱,哪怕天王老子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。

最后,英国人实在没有办法,只好放任了华人在作证时提供伪证的这一事实。

对于这种现象,别说当时的伍廷芳内心是崩溃的,差不多160年后的今天,很多的律师在面对伪证时,内心依然还是崩溃的……

b412b9ce12322a595bda7a92ff80a8d.png

1874年,已经是香港法院首席译员的伍廷芳辞去了公职,自费到英国留学。

学什么?法律。

初到英国首都伦敦,伍廷芳租住在一家律师们经常聚会喝酒的Inn里,每天听到的都是律师们关于某某案件的讨论,和对于司法体系的认识、理解及评价。这对伍廷芳的法律观念的确立,起到了耳闻目染的作用。

伍廷芳就读于伦敦大学学院攻读法学,课余时间,他不是到处打工赚钱,而是跑遍了伦多的多个法院,旁听一件又一件案件的审理。

在后来的著作里,伍廷芳直言不讳的指出,大英帝国之所以称霸世界,与其每天在法庭上事无巨细的去为每一个案件伸张正义是分不开的。

1877年,学业期满后,伍廷芳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。

要知道,1877年的时候,一个拖着辫子的华人在英国伦敦取得了大律师资格,和当时一个黑人可以在美国当总统一样,是让人无法想象的。

取得大律师资格后,伍廷芳返回香港,成为了获准在英国殖民地开业的第一位华人律师,同时又被港府选任为考试委员。

洋务运动开始后,李鸿章经人引荐见到了伍廷芳,顿感相见恨晚。此人精通西洋律例,正是可以为外交、洋务所用。但伍廷芳当时在香港律政司正如鱼得水,压根没给李中堂面子,不去!

从1878年到1882年,伍廷芳先是被正式委派其为掌法绅士(后译太平绅士),开了香港华人出任太平绅士之先河。

随后,他又经过港督的推荐,成为了香港立法会的首位华人议员。那个职位到今天在香港依旧是炙手可热,一百多年前的香港就更是可想而知了。

随后,伍廷芳大胆的在香港提出“废除公开鞭笞”、“禁止女童买卖”、“禁止歧视华人”等议案,全部获得立法会的批准并在香港得以实施。

一直到1882年,李鸿章还没死心,一再的邀请并许诺,伍廷芳终于辞去了在香港的所有职务,加入北洋政府,成为洋务委员。

成为洋务委员后,伍廷芳大胆的向清廷提出,废除已经实施了千年之久的“凌迟”、“枭首”、“戮尸”、“刺字”等酷刑。

最终,清廷接受了伍廷芳的建议,终于让这些酷刑在大清国寿终正寝。

否则的话,当年的戊戌六君子能不能留个全尸,还真就不好说了。

1896年,伍廷芳被清廷委派,出任驻美国公使。

至今还有一段关于他上任时的传闻在中美两国广为流传。

伍廷芳的船到了美国后,清国驻美公使即将到达美国的新闻早已经引起了民间的极大兴趣,所以在码头上已经是万人空巷,围观这位大清国派来的公使。

当拖着辫子、穿着官服的伍廷芳出现在众人面前时,引来的是一阵阵的哄笑,因为在那些绅士、淑女面前,这个形象实在是有些搞笑。

当晚,接待伍廷芳的盛大欢迎会在隆重举行。因为此前有李鸿章访美,在致辞时满口之乎者也,弄得翻译都无所适从,所以参加欢迎会的人们都在等着看伍大爷的笑话。

终于到了新任公使致辞的环节,依旧是一身朝服、拖着辫子的伍廷芳款步走上发言席,慢条斯理的开口:Ladies and Gentlemen,Good evening……

在场的人都瞬间懵逼了,因为从伍廷芳嘴里说出来的,绝对不是普通的美式英语,而是一口地道的伦敦腔。要知道,在美国,如果你能张口说一嘴伦敦英语,那普通美国人都会高看你一眼的。

于是,人们爆发出热烈的掌声。

当然,人家在香港上了5年学,又在满是英国法官的高等法院工作了好多年,接着又跑到伦敦留学了3年,一口伦敦腔自然就学成了。哪怕是想像赵丽蓉那样说一口伦敦郊区音,也是不可能的了。

此后,伍廷芳又被派驻到西班牙、秘鲁等国担任公使,着实成为了晚清政府的外交形象代言人。

1902年,伍廷芳应召回国,授四品候补京堂衔,先后任修订法律大臣、会办商务大臣、外务部右侍郎、刑部右侍郎等职。与沈家本共同主持修订法律,在修律过程中,他竭力主张全面引进西方各国的法律制度,特别是建议引进西方的陪审团制度。

奈何的是,大清气数已尽,没几年后就是辛亥革命了,否则的话陪审团真的可能会出现在中国的法庭上。

还有一个广为流传的典故,就是伍廷芳干的。

1905年,美国出台法令,禁止华工进入美国。其实和今天一样,100多年前,也是大量的华人在美国抢了美国人的饭碗,因此美国才会出台这样的排华法令。

可笑的是,美国出台这个法令后,墨西哥也紧随其后,出台法令禁止华工入境。

清政府当时也算是为华工撑腰,就派出了以伍廷芳为首的代表团前往墨西哥,与墨西哥政府谈判。

墨西哥政府当时那叫一个装逼,说什么都不同意华人入境。

伍廷芳倒是也不客气,一拍桌子:不谈了!下旗!回国!派兵船来!

一听说要派军舰,墨西哥政府当时就怂了,本来嘛,没那本事就别学人家美国装逼。

墨西哥政府老老实实的废除了歧视华人、禁止华人入境的法令。

1909年,墨西哥政府不知道哪根神经又搭错了,再次开始了排华。

尽管已经气若游丝,但清政府还是没含糊,立即派出军舰前往墨西哥。

当冒着跟辽老大差不多的黑烟的军舰出现在墨西哥海岸线的时候,他们又怂了,乖乖的再次撤回了法令,同时还赔了一笔银子给清政府,此外还给清国军舰进行了全面的补给。

军舰返航途中,大清不在了,于是这艘清政府派出的军舰就成为了没妈的孩子。

好在,新成立的民国政府通过电报把新的国旗样本发送到了军舰上,于是军舰在归途中改旗易帜,成为了民国海军。

值得一提的是,针对清廷的退位谈判,伍廷芳就是民国政府方面的代表,最终与清廷达成了协议,完成了和平过渡。

后来,伍廷芳出任过中华民国的外交总长、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、段祺瑞政府的外交总长,甚至还短暂出任过段政府的国务总理。

1922年,伍廷芳病逝于广东。

相关新闻

发表评论

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

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。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

QR code